韩星金英爱告kbs台诋毁案胜诉 获赔3亿韩元

    文章来源:万象互联 更新时间:2008-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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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英爱   东方娱乐讯 韩国女艺人金英爱经营的化妆品公司状告KBS电视台诋毁一案,近日宣判。法院判决KBS电视台名誉损毁罪成立,需赔偿金英爱公司3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232万)。   金英爱成立的该化妆品公司,主要经营从黄土中提炼,从而制造出的各种护肤品。韩国KBS电视台在去年的一个节目中,曝光了该公司销售的黄土产品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各种重金属。   在节目播出之前,金英爱公司曾向法院申请下令中止该节目的播出,法院也以事实根据不足等理由下令KBS电视台不得播出,不过KBS电视台无视法院判决擅自播放。随后金英爱公司以损毁企业形象等罪名将KBS电视台告上了法庭。   1月8日,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,判定KBS电视台在2007年10月5日播出的该节目不仅违反了法院的禁播条例,还给金英爱公司造成了不利影响,下令KBS电视台进行赔偿。姜恩真/文 版权所有Mydaily禁止转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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